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电影反思:上帝失去信心?


刚刚看了一齭要令人吐血的戏,略讲大纲说道上帝对人类的败坏感到失望,对人类失去了信心,差派了天使军营前来消灭世人,就如第一次用洪水一般。天使长米迦勒选择了背命,下凡人间保护人类,而希望就在一个还未出生的婴孩(他解释着孩子从没记载会出生,所以如果他出生就有希望),长话短说,最后米迦勒与加百列一场恶斗,孩子出生,而上帝也收回灭人的成命。对于这类假借圣经经文来拍出的三流电影,笔者可以一笑置之,当做娱乐看待,然而却引发了一些问题:上帝会不会失去信心?“信心”可以应用在上帝身上吗?还是只apply在人身上?上帝上一次用洪水灭人是否对当时的人类失去信心?(除了诺亚一家八口)希望各位前辈赐教。。。

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

无奈...

曾在假期前夸下海口,说在假期实习期间要施行一连串的计划,包括读几本书籍;继续写blog;健身....但却被一个学长波冷水说:不可能施行的啦!当时以坚定的口吻回答:我做给你看!结果如今实习已迈入尾期,回首过去,得个“忙”字,不仅为将来牧会打个冷震,对于以后的进修,是否因牧会的忙碌而无奈放弃?忙了一整天晚上回来,是否还有“好心情”来读公共神学,真的要下一百万个决心才可。可是对于事奉所面对的无奈,只能在夜里承受...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

15Malaysia:Halal之吾爱马来人

有一天晚上,当笔者驾车时,前面的红绿灯出现严重的堵车,原来是红绿灯失常,导致我方的道路无法前进。正当笔者在车上抱怨的同时,车流突然可以前进了,原来有一个好心人士正在指示车辆,好让被阻塞的车辆可以通过,正当笔者经过那位善心人士时,是马来人。噢顺便提一下当时正下着雨。这个画面让笔者回忆以前小时候与妈妈出门,在“帕车”的时候不知如何车辆滑入了沟渠,也是一群的马来同胞合力将我们“抬上来”。又有一次,也是小时候,笔者一家人乘车旅行半路抛锚,原本爸爸想向马来村庄的家户借电话求救,结果一家人被邀请与他们共度了丰富的一餐。
不知曾几何时,开始与马来同胞越来越疏离,是自身的优越感?是朋友的影响?是负面的新闻?是种族间的差异?
在短片“Halal”中导演以一种另类及搞笑的手法向观众展示马来同胞的宗教文化背景。“Halal”一词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当中但却经常被我们忽略,就因为它不管我们的事?就因为这是马来人的“家事”,所以我们就不必过问?看了此短片笔者发现“Halal”就像动物保护协会,防止动物在痛苦的情况被宰杀(当然背后还有其他宗教元素)。了解到这点有何益处呢?笔者认为益处可大了,至少观众已经在了解马来同胞的努力上踏出第一步。
其实,在、要提倡“一个马来西亚”何须大费周章,只求在最小的事上看见彼此的好。这样当彼此可以放下成见,放下优越感,认识彼此时,自然可以成为朋友。朋友有难,岂不拔刀相助?吾爱马来人,要成为他们的朋友就需要更多的爱和谦虚,朋友你愿意吗?

政教分离是个神话?

作者在最后仍然故作玄虚,没有为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答案,给读者留下很多想象的空间,到底“政”与“教”该不该分离?在这里的“教”是指向基督教,还是广义的宗教?
作者钟志邦以新加坡的例子来描述新加坡政府如何在政策上坚持政与教分离并且付之行动,新加坡成功将政与教划清界线;作者也利用了一些例子来描述政与教是可以合一的:其中有韩国的“民众神学”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并在韩国历史的民主进程做出一定的贡献。当然政教合一也有一些负面的例子:黑暗时期的天主教就是在政教合一中变质成权利的俘虏。
这样看来政教合一或分离都有其利与弊了!现今教会深受改革派的影响并且有之前历史(黑暗时期)为鉴,一路来教会都对政教合一采取“闭口不谈”的态度(至少笔者是进入神学院才接触这样“新鲜”的课题),直到近期“公共神学”的崛起,政教课题才开始又被翻炒。笔者在政教分离或合一之间徘徊不定,一方面担心“有心人”以政教合一的理由来成就自己的私心(或者一开始的理念是高尚的但不代表得到权利后就不会“变质”);另一方面教会如果只封闭于教会的四面墙,笔者担心教会会与世界脱节而失去“光和盐”的作用。
笔者处于两难之中,是否可以将两下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分而不离”的境界?神要以色列民分别为圣,但却要他们进入迦南;耶稣也为门徒祷告使他们不属世界,但却差派他们进入世界。
在大马的情况,政府与伊斯兰教是分不开的,所以当我们不赞同他们所提倡的回教国理念时,岂不是也自打嘴巴?当我们提倡政教应该合一时,我们是否也间接认同他们的作法了?当然我们可以说怎能以其他宗教与基督教相提并论,但执行出来可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担保“人”在权利的冲击下是否能保持清醒?
这样看来“权利”岂不是基督徒(或是全人类)的绊脚石了?尼布尔(Niebuhr)提到在属世的环境当中(corporate)是需要权利(power)来掌控整个大局的,而这就需要一些的力量资源(force), 例如军事力量(military);但如果我们应用耶稣的原则:“做领袖的就必须做仆人”,这样的架构在世俗社会是否行得通?
对于上述的问题,笔者仍在探讨当中,笔者在于此课题仍处小学阶段,所提出的问题希望与大家共勉之!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敌基督???


拜三上会督的课时,谈及教会合一的课题(ecumenism), 对于此课题,笔者特感兴趣,因为这也是笔者的专文题目,然而会督却在最后做了一个结论,令笔者大吃一惊,不只是吃惊,是心中呐喊,是心灵的震撼。超宗派运动(ecumenism)在二战后兴起至今,从各教会提倡教会间的合一,到进入社会(intergral mission), 超宗教间的对话(inter-faith), 以后会发展成什么地步。会督画了一个进程表:
ecumenism---intergral mission---inter-faith-----one world one faith---???Antichrist???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局,笔者真的吓了一跳,但却是圣经中的预言(约壹1:18)。
当教会不断标榜“进入社会”同时,是否也把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也妥协了? 当基督教进入公共领域的时候,是否是为了达到某种共识或认同吗?入世却不属世,这道理太难了!基督教走到最后,是否会产生“敌基督”呢?
笔者认为很好的教导是必须和必要的,很多时候教会一知半解的,对自己的立场模糊时,就会给“那恶者”留地步,而产生了可悲的结局。(再次原谅笔者的小信)

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

电影的反思


电影是属世的?对于有些人这样的说法,笔者也只能感概他们以太狭窄的心胸看待基督教信仰了。然而,这些人的看法也不是毫无益处的,因为有些电影的确苦毒不少的人。笔者认为电影是中性的,其关键在于观赏电影的人。梅智理在此文中提供电影爱好者一些原则,好让观赏电影不只是一种的娱乐而已,也可以是一种深入的生活反思。笔者是电影发烧友,对于新上映的电影都有关注,然而笔者发现自己只停留在感官上的刺激以及抒发压力而已,所以选择的电影都是动作片,喜剧,里面充满了爆炸场面罢了。此文给笔者当头一棒,笔者应该从感官的刺激升华到心灵上的震撼,这样才值回十零吉的戏票。
作者在此解释了电影中好与坏的成分,观众必须懂得分辨:


色情VS感官和情感的表达
宣传VS信念
琐碎小事VS日常生活的重要意义
煽情VS真实的情感


其中作者定义色情(pornography)为:过分强调人的兽性或人原始的情感、情欲,以致遮盖了其他应该注意的重点。并且作者指Mel Gibson 的《基督受难曲》包含太多的色情成分,以致观众太过被基督被残酷对待的情节吸引而妨碍观众更全面地认识福音。回想之前笔者曾经看过一次此片,虽然被基督受难的真实写照而大受感动,却不曾有冲动要看第二次,这可能就是此片太过注重感官刺激而忽略了心灵上的震撼吧。


对于将电影与神学结合的说法,笔者觉得见仁见智吧,毕竟现代人对有深度的电影还不太感兴趣(有多少有深度的电影能登上电影排行榜宝座?),而且市场上有深度的电影少之又少。然而对自己是一种很好的操练,尝试在看了一场电影后做些反思,毕竟电影还是现代人其中一种的潮流,如果能够透过电影能够与其他人对话,深化彼此间的思想,何尝不是好事?

2009年9月14日星期一

希伯来诗篇与中国诗经对人性的想象


李识昌的尝试将两下不同人文环境的经典文本摊开来,既中国的“诗经”和基督教经典“诗篇”,以探讨其中的共同点,在其中的内容思想进行对话。要做到这一点,身为基督徒应该抱持怎样的态度去看待非基督教的经典呢?圣经作为基督教绝对真理启示的经典是不容置疑的,面对其他宗教或文化的经典时,基督徒应该持有怎样的界线,好让基督徒可以在不妥协自己的信仰下,又可以进行开放的对话呢?笔者认为宗教间彼此的对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可以破除彼此间的隔膜,但前提是基督徒本身必须先对自己的信仰有一定的根基,否则信心动摇,得不偿失!
说是“对话”,就必须抛弃自身的优越感和排他性以便彼此可以从容地接纳对方。对于这方面,笔者还是有点顾虑,就如上文所提:对话者会否因此而妥协了信仰呢?回应自身的顾虑,笔者认为必须搞清楚对话的目的,对话是为了彼此间达到共识?还是在差异中互相尊重?笔者认为对话是互相尊重的途径,以破除彼此间的防卫以达到更深入的对话。但是还是回到对话者必须有一定的信仰根基,否则将玩火自焚!(原谅笔者的小信)
作者在此文当中巧妙地将圣经的诗篇与中国儒家的诗经中哀歌述说的“上帝”做个对照,以探讨人面对人生哀痛时,藉着哀歌表达人对上帝的回应。对于中国诗经中“天”的诠释,作者认为“天”拥有双重的意义,一是在天上的上帝,二是在地上的“天子”,既是在地上的掌权者;在诗经中有两种描述“天”的性质: “善”与“恶”,善的性质描述在天上帝而恶的性质则留给在地掌权的“天子”了。诗人在哀诗中切切表现出希望在地“天子”要学习在天的“上帝”治理国家。对于中国诗人将功归给上帝;罪归给“天子”的作法,笔者认为这样作法有点“属灵”,这也反应出华人文化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以致华人对“天”只有畏惧的成分而已。这给华人基督徒有一个反省,我们是否对神只有畏惧而已,以致我们不能以真实的感受面对神呢?
笔者认为诗经与诗篇最大的分别就是中国诗人在没有文本资料下猜测神(天)的本性,因而对“天”根据自身的文化划上等号;而希伯来诗人则有律法书(Torah)的文本根据来去了解神的属性,神的确主动活生生地呈现在希伯来历史中,以致在希伯来诗篇中添加了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