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

政教分离是个神话?

作者在最后仍然故作玄虚,没有为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答案,给读者留下很多想象的空间,到底“政”与“教”该不该分离?在这里的“教”是指向基督教,还是广义的宗教?
作者钟志邦以新加坡的例子来描述新加坡政府如何在政策上坚持政与教分离并且付之行动,新加坡成功将政与教划清界线;作者也利用了一些例子来描述政与教是可以合一的:其中有韩国的“民众神学”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并在韩国历史的民主进程做出一定的贡献。当然政教合一也有一些负面的例子:黑暗时期的天主教就是在政教合一中变质成权利的俘虏。
这样看来政教合一或分离都有其利与弊了!现今教会深受改革派的影响并且有之前历史(黑暗时期)为鉴,一路来教会都对政教合一采取“闭口不谈”的态度(至少笔者是进入神学院才接触这样“新鲜”的课题),直到近期“公共神学”的崛起,政教课题才开始又被翻炒。笔者在政教分离或合一之间徘徊不定,一方面担心“有心人”以政教合一的理由来成就自己的私心(或者一开始的理念是高尚的但不代表得到权利后就不会“变质”);另一方面教会如果只封闭于教会的四面墙,笔者担心教会会与世界脱节而失去“光和盐”的作用。
笔者处于两难之中,是否可以将两下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分而不离”的境界?神要以色列民分别为圣,但却要他们进入迦南;耶稣也为门徒祷告使他们不属世界,但却差派他们进入世界。
在大马的情况,政府与伊斯兰教是分不开的,所以当我们不赞同他们所提倡的回教国理念时,岂不是也自打嘴巴?当我们提倡政教应该合一时,我们是否也间接认同他们的作法了?当然我们可以说怎能以其他宗教与基督教相提并论,但执行出来可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担保“人”在权利的冲击下是否能保持清醒?
这样看来“权利”岂不是基督徒(或是全人类)的绊脚石了?尼布尔(Niebuhr)提到在属世的环境当中(corporate)是需要权利(power)来掌控整个大局的,而这就需要一些的力量资源(force), 例如军事力量(military);但如果我们应用耶稣的原则:“做领袖的就必须做仆人”,这样的架构在世俗社会是否行得通?
对于上述的问题,笔者仍在探讨当中,笔者在于此课题仍处小学阶段,所提出的问题希望与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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